代理过多起"二手案件"(前手律师清收欠款没有效果转由本团队继续代理),客户当初都是因为律师的全风险收费而建立委托,结果很不理想,对此谈点个人观点。没有鄙视或贬低同行提高自己意思,只是就事说事,因为没有律师希望无果而终或故意为之,这是律师的基本底限和道德操守。
当前律师行业竞争日趋激烈,为获取案源,部分律师在洽谈欠款清收业务时,主动提出"全风险收费"模式,甚至承诺由律所先行垫付诉讼费用,以此赢得客户委托。其逻辑看似对客户极为有利:欠款清收后,律师按回款比例收取费用;若最终未能回款,客户无需支付任何费用。表面看来,风险似乎完全由律师一方承担。
实则不然。
一、"风险全在律师"是一种错觉
全风险模式下,律师的确承担了费用垫付与时间成本的沉没风险。但相较于客户可能损失的债权规模,律师所承担的风险往往只是九牛一毛。一笔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应收账款,若因承办者缺乏专业能力而错失最佳处置时机、用错清收路径,最终沦为无法实现的呆账,客户失去的,是实打实的经营资金;而律师损失的,至多是一段期间的人力投入与少量垫付成本,律师不会按比例倒赔给客户。
换言之,全风险收费改变的是费用结算方式,却改变不了"清收结果高度依赖专业能力"这一本质。它既不会因为"律师也担了风险"就自动提升回款概率,也不会因为"客户不预付"就消除客户自身的债权风险。
二、不能只看收费模式,更要看专业能力
正因如此,债权人在选择清收律师时,不应被"全风险""垫付费用""低比例"等表象所吸引,陷入短视。
- 审查律师的业务背景与既往业绩。清收是专业性极强的领域,经验与业绩是最直观的参照。建议重点了解律师承办的同类案件数量、具体的回款路径,以及在僵局下的破局逻辑,而非仅听其口头承诺。
- 货比三家,听取不同方案。同一笔债权,不同律师给出的处置思路可能大相径庭。有的习惯机械依赖法院执行,声称跟某法院执行口有资源(注:别轻信。案件执行的大多数情况要依靠律师专业能力而不是法院法官,法官没有那么多时间,也没有那么的力气去专盯你的案件),有的能提出代位、撤销、破产倒逼等组合路径。通过对比方案,客户更容易判断哪位律师真正吃透了案情。
- 不轻易图"便宜"。收费比例低、承诺垫付,并不等于性价比高。若因费用低廉而选择了能力不足者,省下的前期费用,极可能以整笔债权的落空为代价。
三、最危险的误区:先试庸手,再找高手
实务中常见的一种失误是:债权人先委托一位收费低廉、承诺全风险的律师"试一试",待案件久拖不决、回款无望后,才想起另请高明。这种做法往往得不偿失。
原因在于,债务清收具有高度的程序不可逆性。诉讼时效、财产保全窗口、优先受偿权除斥期间等关键节点一旦错过,或前期财产线索核查、管辖与主张路径出现偏差,案件便成了"夹生饭"——即便后续由经验丰富的律师接手,许多已丧失的时机与已转移的资产也难以挽回。高手律师并非无所不能,对于已被前期失误消耗殆尽的处置空间,同样覆水难收。
结语
全风险收费,本质是一种费用安排,而非质量担保。它降低了客户的预付成本,却丝毫不降低对律师专业水准的要求。债权人委托清收律师,真正应当衡量的,是承办者的业务能力、实务经验与案件方案,而非收费模式本身的光鲜与否。选对人,远比选"便宜的模式"重要。
作者:付希业律师(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债务清收法律服务中心 牵头人)
来源:本文首发于知乎「企业债务清收经验无偿分享」专栏,由浩天研究院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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