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实力悬殊、财产线索若隐若现的清收现场,律师若少了较真与执着,当事人原本就微弱的执行希望,往往一闪即逝。因为债务清收本质上就是一场对"执着"与"不言放弃"的考验。

一、本是一场没有希望的前行

团队曾代理一起案件,基本事实如下:

换言之,本案的关键一步,在于顺位优先的质权人完成权利更正之前,抢先通过代位权诉讼锁定并实现该笔应收账款,使甲公司就该笔款项优先受偿。

案件回款后,甲公司负责人难掩激动:"这笔钱我们早以为打了水漂,连起诉都只是想走个过场、并不抱希望。真没想到,沉寂多年的债权竟能起死回生、失而复得。"

二、意料之外,冥冥之中

说实话,在很多债务清收中,代理律师若提前放弃或敷衍了事,几乎等同于让债务人"合法脱身"。债权人本就微弱的执行希望,将就此落空。

很多律师同行,看到案件"终本",多数避而远之,但实际上,有些"终本"案件不等于债权消灭,更不等于无财产可追。终本只是本次执行程序的阶段性终结,财产线索的动态追踪仍有其价值。一旦掌握先机,要巧用方法,比如本案使用的代位权诉讼(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五条)是击穿"三角债"、直取次债务人财产的有力工具。但其启动时机极为关键,往往须建立在持续监控与信息捕捉之上。

不可否认,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"公示"具有形式性,一旦登记即可生效。但是,登记错误等瑕疵,通常为债权人提供切入空间。专业律师的价值,正在于穿透登记外观、识别其实质状态。参与庭审旁听,寻找每一丝机会,对手方的"无意之辩"往往藏着破局线索。较真与执着,就是把每一个看似无望的案件盯到底。

债务清收真正需要的,正是那种愿意较真、敢于执着、把每一个案件盯到最后的秉性。债权人委托的,不只是一纸诉状,而是一种"绝不轻言放弃"的专业定力。